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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人员
◇ 字体:【  】(2005.8.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自由职业人员,一般是指那些靠个人的知识技能独立从事一定职业为生的医生、教师、律师、新闻记者、著作家、艺术家等。现在,一般所说的自由职业人员,是指那些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又区别于个体、私营企业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专业知识技能并为社会提供合法的服务性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如商业保险代理人、证券专业投资人、商品推销员、经纪人、自由撰稿人、家庭教师、健身教练等。这种自由职业人员,是在改革开放中产生的,他们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

出自:十六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