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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对财产或资产具有排他性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等权利。这种财产权是可以进行市场交换的,而财产在使用中则能不断增值。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规定股东大会通过行使多项职权具体落实上述权利。公司股东还可通过出售股票,转让股权,实现自己的权益。在实践中,有时出现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现象,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纠正这一不正常现象。我国正在逐步完善保护所有者权益包括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出自:十六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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