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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将推广全市
◇ 字体:【  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文捷 (2006.11.17)

    本报讯 (记者 洪梅芬 陈春艳)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将继续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区县,目前已经申报综合改革的单位新增9个,争取2007年推广到全市。

  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对本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范,提出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改革。

  《实施意见》明确,今年完成300所中心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到2008年完成与城乡规划体系相衔接的约10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实施意见》还提出,2006年,各区县人均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30元,到2008年不低于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