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自开辟“宗教观”专栏以来,在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宗教问题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究竟如何把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看法还不一致。本文则对该问题谈几点认识。
宗教观,顾名思义就是人们对宗教和宗教问题的基本认识,以及在这种认识基础上表明的对宗教的态度和提出的解决宗教问题的办法。由于人们所属的民族、阶级、阶层不同,信仰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各异,科学教育素质有高下,认识宗教的世界观、方法、角度的区别,从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宗教观。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以后又经历了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宗教观,对它的涵义需要全面把握。
首先,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实质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宗教并不是像宗教神学所宣扬的那样是由客观上存在的超自然的力量,如神所创造和决定的;也不是像主观唯心主义者所说的是来自所谓人类先天就有的信仰宗教的本性。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以往一切宗教观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按照这一哲学的基本原理,宗教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作为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人类社会生活过程在人们头脑中的曲折反映,归根到底依赖于人类的物质生活过程,为人类的社会生活过程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所决定。正是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宗教观比以往任何一种宗教观都更科学地把握了宗教,从而实现了宗教观历史上的根本变革。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首先集中反映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的思想之中,同时也反映在他们同时代和以后赞同历史唯物主义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去研究宗教的人们的思想之中。
其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与时俱进的宗教理论政策的体系。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创立者。他们在19世纪的中后期,在创立科学世界观和指导工人阶级进行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研究并破除当时居于思想领域主导地位的宗教神学的束缚,形成自己崭新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表明对宗教的基本态度,并进一步处理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宗教问题。列宁则在20世纪初在领导俄国工人阶级争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苏维埃政权以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初步实践中,以自己对宗教的研究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新贡献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政策的体系。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人,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也十分重视宗教问题,努力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的宗教实际相结合,不仅基本成功地处理好了宗教问题,而且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与时俱进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加以理解。狭义的理解,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主要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问题的思想,列宁主义宗教观则主要是列宁关于宗教问题的思想,还有中国共产党人的宗教观等等。广义的理解则泛指作为一个不断发展过程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作为共产党的宗教观包含着理论和政策两方面的内容。
第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的宗教观,具有鲜明的党性。对不是共产党员的人来说,他们是否愿意接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他们自己的事,不能强求。在社会上,不同的宗教观应该互相尊重,求同存异。但是,在共产党内,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统一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代表着科学认识宗教的方向,应该确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导地位。
第四、科学对待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宗教观。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由列宁使之成为一个体系的宗教观主要是阐述了关于宗教规律的一些基本原理,提供了一种新的科学认识宗教的方法,同时也为工人阶级政党制定处理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他们主要不是把宗教作为学术性问题进行研究,其关于宗教的全部思想对科学认识宗教具有重要意义,但不能等同于科学的宗教学。他们的宗教观是其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特定国情的产物,有着鲜明的针对性,而且主要着眼于争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从意识形态,从社会政治的角度,以阶级、阶级斗争的观点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宗教和宗教问题,战斗性的批判色彩很浓。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当年都强调他们的学说仅仅是实践的指南,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他们关于宗教的一些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至今仍有着科学的指导意义,但又不能把它们绝对化,不能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那里就穷尽了关于宗教的科学真理,更不能在当代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搬硬套他们当年关于宗教的一些具体论断。
第五、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内容。由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创立和使之体系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主要包含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和如何正确解决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两部分。
基本理论问题涉及到宗教的本质、根源、社会作用和如何形成、发展直至最后消亡的规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观点:一切宗教宣扬的万能的神灵和某些神秘的境界本质上是人们的头脑对支配自己命运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虚幻的反映;宗教产生、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根源是社会根源;宗教的社会历史作用具有二重性;宗教的发展变化,归根结底依赖于社会的发展变化;宗教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痛苦的历史过程。
解决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宗教与科学社会主义在世界观上是对立的,不能让宗教思想影响、侵蚀工人阶级政党的肌体;用行政命令乃至暴力手段禁止、消灭宗教的“左”的做法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宗教对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但对工人阶级政党来说,就不是私人的事情;国家要彻底实现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党要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科学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处理好宗教问题要服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总任务。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宗教国情正确结合,基本上成功地解决了中国的宗教问题,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尤其是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大创新,集中反映在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政策之中。主要包含以下观点:能否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研究宗教问题要有世界眼光;充分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我国现阶段宗教具有积极和消极的两重性社会作用;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全面正确,并保持这一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处理同宗教界的关系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国家要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高度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西化”、“分化”我国的图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共产党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能信仰宗教,要对人民群众进行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
龚学增
来源:《学习时报》第2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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