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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益、非营利性的社会活动在德国具有悠久的传统。近34%的德国人投身于义务性的社会活动,自愿并无偿为公众服务。不仅如此,他们对贫困儿童、癌症患者、灾民等需要帮助的人也伸出援助之手。出于慈善和公益目的的捐赠数额每年约达50亿欧元(1欧元约合人民币10元)。
慈善事业关键在于公众参与。只有依靠公众的捐助,该事业的生命力才能持久。德国为何有这么多人积极参与这一事业呢?首先,德国建立了有效的捐款途径。在德国有许多红十字会或民间组织专门从事慈善捐助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接受捐款、确定受助者、审核捐款的体系。与此同时,从事慈善事业的人有爱心、素质高。慈善机构管理有序,财务公开,效率高。政府的角色是倡导者、管理者,搭建平台,倡导民众捐赠,并对慈善机构进行监督和规范。笔者曾有幸参加过德国一个农村妇女协会举办的慈善义卖活动。这种慈善义卖活动自1982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类似这样的义卖活动在德国较多,它既丰富了人们的业余生活,又为社会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义卖者将收入捐赠给慈善机构,这儿既没有商人也没有顾客,大家都是为了一个目标:献上一片爱心与友情。
人未必天生就博爱、仁慈,政府应该从制度上、道义上支持市民和企业回馈社会。在德国的医院、养老院、红十字会、残疾人工厂,甚至在发生爆炸、水灾、地震等受灾的地方,都可以见到一群生龙活虎的男青年。其实,他们并不是职业护理员和救援工作人员,而是不愿服兵役而改服民役的青年。德国法律规定,德国实行义务兵役制,凡拒绝服兵役者,必须到社会福利机构去完成替代性服役,时间为9个月。据服过民役的青年说,服民役的生活也是艰苦的,但收获是很大的,它使青年人变得更有社会责任感。这种形式的慈善教育使很多人认识到,慈善不仅仅是政府、企业和富人的事,凡是有能力的人都应尽可能帮助他人,这是一种社会责任。在德国,有不少人并不那么富有,但捐助很主动:常常捐些旧衣服、旧图书或玩具;为残疾人和孤寡老人提供各种帮助;还有的用自己的技术服务于穷人,如到亚非拉贫困国家志愿当教师、技工、医生等。
此外,德国还有鼓励慈善捐款的制度,即捐助者可享受税收减免,减免额与每个人应交的工资所得税相同。在德国,工资所得税是根据工资高低、养家需要等因素确定的,个人所得税不尽相同,最高的达48.5%,最少的无需交纳,甚至还可得到各种社会补贴。如果企业为公益活动捐款,也能享受税收减免。一般情况下,企业可减免40%的税。例如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一贯保持助人为乐的好传统,自1952年起,各种捐助活动接连不断。“捐献1小时给未来”的活动反响更为强烈。这一活动是大众公司工会发起的,工会号召员工向救助基金会“捐赠1小时工资”,这项捐款用在救助全球各地有大众汽车企业的国家的流浪儿童。
目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遭遇瓶颈。据统计,有过捐赠记录的企业只占1%,慈善捐赠中只有10%来自普通百姓。有人说,“中国的企业和富人反哺社会太少”,“中国的富人和企业不像外国的富人和企业那样爱做善事”。这多少反映了一些问题。慈善是一项事业,做好的确不那么容易,况且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尽相同,但愿德国的做法能给人以启迪。(徐步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