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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东方宣教中心www.dfxj.gov.cn),是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所属并专职从事社会化宣传教育服务的新型机构。
上海东方文化之友联谊会(以下简称“东方文化之友”),则是东方宣教中心向广大基层单位和各阶层市民传播先进文化、介绍时尚文化、提供文化艺术服务的新通道,也是广大基层单位和各阶层市民以文会友、以艺会友、以乐会友、以画会友、以心会友的新平台。
征集目的
为让更多市民同道充分运用这个新通道、新平台,更好地享受先进文化、了解时尚文化、获得优质的文化艺术服务,“东方文化之友”决定自即日起,再次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会员。
征集对象
凡户籍在沪或在上海稳定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中外人士,原则上均可申请加入“东方文化之友”。具体条件是:
(一)承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并参加本团体活动的意愿;
(三)遵纪守法,崇尚公德;
(四)热爱优秀文化艺术,并具有相关的知识或技能基础;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
(六)身心健康向上;
(七)户籍在沪或在上海稳定工作、居住一年以上。
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须填妥《上海东方文化之友联谊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并寄至东方宣教中心或投入本会设在每次活动现场入口处的特设箱内;
(二)本会须在收到申请者填妥并递交的《申请表》之日起的15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其入会的决定,并以书面或网络形式通知被批准者;
(三)凡被批准加入“东方文化之友”者,均需正式填写《“东方文化之友”个人会员登记表》,并随表缴交本人2寸免冠报名照(彩色、黑白均可),方可获得会员证书。
个人会员权利
(一)每年度可至少10次免费或优惠听取本会举办的中外经典文化艺术讲座及现场演示;
(二)每年度可至少6次获得“东方文化之友”以书面、网络或手机短讯形式提供的有关上海及国内外其他城市的经典文化艺术活动及出品信息;
(三)每年度可至少4次免费或优惠观摩经典文化艺术在沪的演出、展览或介绍活动;
(四)每年度可至少2次免费或优惠获得“东方文化之友”提供的纸质或音像的经典文化艺术资料;
(五)每年度可至少2次免费或优惠参加“东方文化之友”组织的大型经典文化艺术联谊活动;
(六)每年度可至少1次优惠参加“东方文化之友”组织的省际或出境考察、观摩、交流经典文化艺术的旅游活动;
(七)每年度至少可1次免费或优惠参加“东方文化之友”组织的各类经典文化艺术面授、辅导活动;
(八)每年度可免费或优惠参加“东方文化之友”组织的其他经典艺术活动。
个人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努力学习、掌握优秀文化艺术;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布置的有关工作;
(四)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
(五)积极主动地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六)每年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个人会员每人每年会费暂定人民币20元(目前暂不收费);
(七)热诚团聚更多亲友、同事参加本会及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若有违反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各项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本会按章给予的相应处分。
会员申请表敬请登陆东方宣传教育资料网www.dfxj.gov.cn下载。“东方文化之友”电子信箱:wenhuazhiyou@dfxj.gov.cn
欢迎加入“东方文化之友”
共享世界经典艺术恩惠
上海东方文化之友联谊会
谨启
200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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