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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室内乐?
室内乐是一种由几件乐器合作的小型合奏形式,起源于17~18世纪初的欧洲,最初是皇宫贵族在客厅中表演的音乐,以别于那些适合在教堂内演奏的音乐,故称为“室内乐”。因此,它也不同于演奏员人数众多的交响乐队。从种类上分,室内乐包括器乐曲和声乐曲两种;从音乐特点看,室内乐的性格是亲切精致的,它要求演奏者有较高的演奏水平,能独当一面,又相互配合,共同创造美感。
二、室内乐有哪些演奏形式?
最常见的有弦乐四重奏(小提琴两把和中提琴、大提琴各一把);钢琴三重奏(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各一件);也有人数更多或更少的组合。全部由弦乐器组成的称为弦乐重奏,如弦乐二重奏、弦乐五重奏等。钢琴重奏一般指一架钢琴和几件弦乐器组成。如有管乐器加入,一般以参与演奏的那件管乐器命名,如长笛四重奏(由长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组成);也有全部由管乐器组成的,如木管五重奏(由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组成)或铜管三重奏(由小号、圆号、长号组成)等。如果每个声部人数适当扩大,就成了室内乐队,如全部由弦乐器组成的弦乐室内乐队。当然,也可以是加上少数管乐器的室内乐队。
三、室内乐主要表现什么内容?
早期的室内乐属于无标题音乐,往往标出快板、慢板等作为每乐章不同的速度标记,其中也表现人们喜怒哀乐不同的情绪。19世纪以后的作曲家常赋予室内乐更多的内容,如捷克作曲家斯美塔那以个人生活为背景的《我的一生》四重奏、德伏夏克思念家乡的《美国人》四重奏、前苏联作曲家萧斯塔可维奇献给反法西斯战争牺牲者的《第八四重奏》以及我国作曲家何占豪以方志敏烈士日记为题材写成的四重奏《烈士日记》等。
欣赏室内乐要遵守哪些“规则”?因为室内乐音量不大,常在小厅演奏,只有当听众也和演奏者一起投入时,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故场内需保持安静。另外,欣赏室内乐的传统习惯是观众在每个乐章之间不鼓掌,要待四个乐章全部奏完后才鼓掌,以保持乐队演奏作品时的完整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