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北京人祭扫坟墓不在清明当天,而在临近清明的“单日”进行。只有僧人才在清明当天祭扫坟墓。旧时北京清明祭祖的主要形式是“烧包袱”。所谓“包袱”,被祭祀者当作从阳世寄往“阴间”的邮包,包袱里装有各种冥钱。
浙江丽水一带则在清明节的前三天和后四天的范围内扫墓,称为“前三后四”。
在山东,旧时,多数地区在清明当天扫墓,少数地区如诸城,在寒食这天扫墓,有些地方在清明前四天内扫墓;现在,一般都在清明这天去扫墓。
晋南人则将扫墓的时间分为两次。一次在清明前几天,是各家分头去扫墓。第二次是在清明当天,一个村里同姓的各家派出代表,同去墓地祭祀共同的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