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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评论:"五四精神"高度与"国家形象"金牌
◇ 【字体:  来源:东方网  编辑:文捷 (2008-4-30)
 
    “五·四”青年节,从今年起放假半天。过去,将五月四号定为青年节,相信不会有太多的争议,现在加一个半天假,议论就大了,原因是对青年的界定,14到28岁许多人不认可,因为超过28的就没戏了,可好多人过了30岁还处于“青春期”呢,他们就没有休假的权利?这搞得有关方面很尴尬,说他们只是跑腿条文的,不管具体实施执行。

  有人评论说,此次休假安排出现的尴尬,其实是公共行政的尴尬。而就休假安排本身而言,不论是国庆节,抑或劳动节,三八节,其对公共价值的表达已是当然之义。就是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放假而言,也都同样在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神的互动中,表达一个民族相应的价值理念。至于“五四”青年节,系起源于上个世纪初那场反帝反封建以及追求“德”“赛”二先生的爱国运动,这样一种精神与价值,同样是不应被剥离与无视的。公民的休假权应依法受到保障,但是纪念日毕竟不同于正常的每周休息日,它们有着必须的价值承载。如今,不在精神高度上发挥,却在年龄段上争议,很是本末倒置。

  关于"五四”休假的争议,也许是因为一些人感觉“反帝反封建”已是过去的事,连打倒美帝国主义现在都不提了,惶论瓜分中国的列强们。没错,时过境迁,让今天的人重温过去那种举标语喊口号、亲身感触革命氛围已不太可能。但“五四精神”的核心是“爱国、民主、科学”。今天的人们积极驳斥西方反华与境外分裂势力的谬论,海外华人与留学生主动投身奥运圣火护跑;公众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在自主创新的旗帜下,各行各业努力提升“中国制造”的含金量,这些不都是对“五四”精神的继承与日常践行吗?

  任何精神都是需要以践行为载体的,努力争取个人权益,提升社会发展水平,捍卫祖国的尊严与荣誉,就是对“五四”精神的发扬光大。至于放假,你就是放宽到40、50岁也不可能把全部人包括进去,“60小弟弟”,还能有个完吗?

  相反,针对最近发生的林丹和郭晶晶“大牌事件”,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人士表示:不能为了金牌损害国家形象。

  有人倒觉得,这似乎小题大做。运动员的价值是体现在赛场上的,如果说建设好国家是最好的爱国,那么为国家争金夺银就是运动员最大的政治。而在场外,他们代表的只是一己的而非国家的形象,他们体现的只是个体而非国家的品质。规范他们的行为是对的,但冠以国家名义则让人感觉到某种体制性的压制力量。许多年来,政绩化体育已经让运动员背上了很重的心理包袱,他们为国家荣誉而战,却又为国家荣誉而扰。国外的运动员培养机制大多是非职业化的,运动员无须对国家荣誉和形象负责。这样一种自由状态,造就了许多体育强国,运动员在成就了自己的同时,也成就了国家的荣誉。何况也不能忽略一个现状:中国运动员大多从小投身体育,文化培养相对欠缺,所以这一职业付出需要社会的理解和国家的包容。

  其实,这也是中国特色带来的问题。国家培养的体制,成就了中国体育军团在乒乓球、跳水、射击等运动项目上的辉煌成绩。“国字号”运动员从小受国家的资助与教育,也需要拿出运动成绩回报祖国与社会。在赛场之上,运动员的确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竞技水平。但是在赛场之下,还要让他们担当“道德楷模”、“谦谦君子”未免有些扩大化。一个运动员,跳过世界纪录的高度,你非要他同时也跳过人类精神高度,合适吗?如今,一些地方给予全运会的“金牌重奖”甚至高于奥运会,一些企业花重金找体育名人代言,已使体育成绩并不“纯粹”,也令“更快、更高、更强”的运动精神有些“变味”。体育明星被各路媒体吹嘘爆炒,更让某些运动员“飘飘然”,患上了“大牌病”。运动员不是生活在“国家形象”的玻璃罩里,不可能纯粹到一尘不染。再说,体育就是体育,将“国家形象”赋予运动员个人,显然过于轻率,也不负责任。至于运动员自身,运动竞技是本职,学习做人是本分,走红专之路。但对于取得成绩的运动员,人们应给予鲜花和掌声,但没必要连其人格人品也一起都挂上金牌,那样他们是承受不起的,更没必要。

  该强调精神高度的地方忽略了,不该挂道德金牌的时候却义正词严,能不引起争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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